--开展对历年重大灾害灾情评估研究,摸清我省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总结历年应对重大灾害的经验和教训,为减灾救灾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开展工业安全保障与重大风险防范技术研究,研发保障生产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应急装备和防护系列产品,为安全生产监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开展对我省应急产业发展方向、扶持政策、金融支持、基地建设等多方面研究,为我省应急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政策、资金及智力支持。
--开展社会安全事件控制及处置、社会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技术研究,建立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
第三节 标准体系
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规范制定工作,建立应急管理的标准体系。完善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管理与培训考核等管理标准规范制定工作。逐步完成应急通信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第八章 加强培训演练体系建设 增强应急实战协同能力
依托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开展各类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非常态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利用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和大众媒体等资源,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一节 培训与演练
--依托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部分高校,增加应急培训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等,建设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全省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省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政府新闻发言人等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渠道,对重点企业、街道、乡村、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
--抓紧完成省级和各设区市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各县(市、区)根据日常灭火救援训练需要,建设相应的应急救援模拟训练设施。省、市、县三级适时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实战协同能力。
--建设省矿山救援基地、省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和省矿山抢险排水基地。
--结合省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设一个兼有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等多功能的防汛救灾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汛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
--依托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资源,并添置必要设备,建立省地震等灾害受损房屋应急评估队伍训练基地,对应急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现场处置水平。
--建设省森林防火集训中心和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加大对全省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长、专业森林防火队及航空护林飞行观察员、地面调度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森林防火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森林火灾处置能力。
--建设省人防专业训练基地,到“十二五”末,建成集网络、模拟、水陆、室内外训练和综合演练功能于一体的全省人防专业训练基地,满足人防机关、保障分队、专业队及志愿者队伍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培训演练需要。
--依托省武警总队训练基地等重点军事训练资源,建立省反恐处突应急处置训练基地,对全省反恐处突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反恐处突演习和反劫机演习,检验训练效果和组织指挥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救援队伍的现场处置水平。
--依托东华理工大学、部队、公安、卫生等部门和核电厂,建立核应急人才培训基地。到“十二五”末,完成对民用核设施所有的应急联络员、各应急专业组和应急分队进行一次轮训,开展一次单项应急演练。相关核电厂装载核燃料前,组织一次由核应急管理机构和核电厂共同参与的场内综合应急演练。
--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培训基地。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我省职业中毒与核辐射事故医疗救治培训基地。依托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我省紧急医疗救援基地,主要承担全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控及紧急医疗救援的培训、演练及保障工作。每年进行2次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演练。依托省红十字会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培训与演练基地。
--完成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供电公司专业培训和演练基地建设。省电力公司建设具有应急培训功能的安全实训室,各设区市供电公司建设应急知识宣教场所,开展综合性培训演练。
--依托省内金融机构培训中心,建立省级金融应急处置培训基地,满足应急管理队伍培训和演练需要。
--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管理人员中遴选一批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教学骨干和兼职老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培训指导纲要,参照国家应急培训教材,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辅导教材。
--建立应急管理国内外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国内外应急管理方面知名专家学者来赣讲学,定期安排应急管理人员赴国内外学习考察,加强与毗邻、泛珠三角、中部省份在监测预防、信息通报、协同应对、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经验,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二节 宣教及普及
--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宣教活动,力争每年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达10%。县(市、区)选择一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适合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等不同层次的公共安全课程教材的编写工作,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不定期组织学生应急演练,让公共安全知识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将应急知识作为职工在职培训和就业对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发挥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作用,对基层干部、职工、村(居)民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设区市及多灾、易灾县(市)依托现有科技馆、灾害纪念馆和灾害遗址,建立应急科普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火灾、地震、危险化学品、核辐射及城镇燃气泄漏等防灾减灾仿真宣传教育观摩活动室,为青少年和公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知识普及平台。
--依托红十字会开展群众性防病(灾)避险和救护知识普及,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金融应急知识宣传、投资者风险教育、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等金融科普宣教活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电信、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传输快捷、受众面广等优势,刊播应急科普知识,到“十二五”末,全省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日)和灾害纪念日等,采取举办讲座、布设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形式,开展防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
第九章 加强示范项目体系建设 增强应急工作指导能力
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以示范促整体,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第一节 综合项目
--选择若干个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建成一批各层次、各领域的应急综合管理示范单位,并逐步向全省推广。
--在南昌县、丰城市开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机构、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机制、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试点,探索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