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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完善紧急运输保障的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力量的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

第六章 加强抗灾避难体系建设 增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


  加强抗灾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及灾区现场恢复能力建设,增强第一时间生命快速搜救、灾民快速安置、生命线工程的快速修复等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快得到恢复。建立灾情调查评估机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标准,为开展灾区恢复重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第一节 抗灾避难设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标准,根据本辖区的地理特点和人员空间分布状况,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资源,通过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拓展其应急避难功能。
  --加强政府规划的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和泄洪区等区域以及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台风等多灾、易灾区域的应急转移通道、安全保护区及避难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对南昌、赣州、九江等大中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能力。
  --按照煤炭行业标准,完成全省所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并逐步在非煤矿山推广。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等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发生重大灾难时居民紧急疏散和临时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建造和加固新技术,着力提高城乡建筑物特别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和质量,增强其抗震、防火、防洪涝、防大风等抗灾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维持水、电、煤气、道路、桥梁、通讯、医院、学校、消防等生活基本功能。

第二节 现场恢复能力


  --强化救援队伍专业培训,运用先进技术及装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第一时间生命快速搜救能力,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应急修复能力,为灾后紧急救援和灾民基本生活秩序恢复提供保障。
  --设立基本生活保障救助点和临时安置点,配备生活必需品,满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安装大众传播设备,让群众及时了解灾情和抢险救灾信息,稳定灾民情绪。
  --加强灾民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以卫生、红十字机构及志愿者为主的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队伍,及时安抚灾民情绪,为灾区群众提供周到的人文关怀,帮助其树立恢复重建信心。
  --加强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能力建设,提高灾后疾病防疫控制、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在设区市和部分县(市)的市郊固定场所建设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机制。以各级民政部门和红十字机构为主,大力推进社会捐助网点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设1个社会捐助中心,每个乡镇和城市社区设立1个社会捐助点,为灾后重建募集财物。
  --完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制度及机制,建立健全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及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制度。
  --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提高金融体系资金、现金调运能力,增强金融机构网络和重要业务系统的恢复能力。

第三节 灾后调查评估


  --加强灾情调查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灾情调查评估队伍,完善灾情评估制度和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
  --依托有关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对学校、医院、道路、桥梁等公共建筑物及民宅因灾受损情况的普查,在科学评估现实和潜在损失(损害)的基础上,界定受损程度,设立相关标识,确定危险区段,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开展地震、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核事故等调查评估与灾后重建规划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章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增强应急技术研发能力


  加快应急专业科研人才培养,健全应急科研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应急科研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应急产业发展,推广先进适用应急技术,研究制定应急管理标准,形成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

第一节 支撑条件


  --发挥高校和各级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优势,建立应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有关院校设立应急相关专业,培养适应我省需要的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健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广大科技人员开展应急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和应用性学术研究。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应急产业健康发展。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专业检测检验机构,装备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科学实验、有效评估及计算模拟仿真等重点实验室。
  --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快矿山安全、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等三个实验室及34个专业实验室建设。
  --分层次建设省、市、县三级有害生物防控实验室,针对农、林业有害生物开展监测预警应急、防治、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实验研究。
  --依托现有省、市、县三级卫生实验室,建立以省级实验室为骨干,以市县级实验室为基础的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加快省、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层流病房和省级核辐射应急检测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处置实验室检测的标准方法和质量管理系统,增强病因快速调查和有毒物质的检测能力。加强省、市、县传染病定点医院(科)特别是负压病房建设。
  --建设辐射监测监控与分析实验室、移动式辐射监测监控实验室,进行核素鉴定与样品分析,开展辐射监测监控技术方法研究。

第二节 研究应用


  --加强对自然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等规律和致灾机理,预测预报技术方法,以及应急防御、救援等关键技术和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技术研究,为科学预测、重点防范和应急救援提供科技支撑。
  --开展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实用防治技术和装备。开展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防火树种在生物防火林带中的应用等技术研究,提高科技防火支撑能力。加强高效安全的新农药、新药械和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强绿色植保和专业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及防灾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和综合集成。
  --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智能化处理应用系统研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等要素及相关报告制度要求,研发相应的信息自动处理流程,对信息进行自动汇集、研判和报送。
  --开展移动应急平台无线视频监控、卫星通信、信息交互、3G专网、系统应用软件、安全信任体系等技术的集成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为移动应急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应急综合数据库数据准备、数据存储、数据交换与共享、数据安全保护等应用系统的研究,加快应急综合资源数据库建设。
  --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检测、防治技术研究,增强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储备,为公共卫生、疾病防治提供技术保障。
  --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条件下疾病防治技术研究,加大自然灾害灾后快速卫生需求评估与决策研究,筛选出优先工作顺序,保证救灾资源科学合理的分配、调度,避免反应过度或不足。开展洪涝灾害后农村饮用水水质动态监测及应对措施研究,分析水质卫生变化和不同水源水质消毒及卫生监测效果。
  --开展药品、食品、非食用物质添加、饮用水安全检测方法、技术和评估体系研究,以病原微生物、化学和食物中毒为重点,开展实验室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提高卫生预防及救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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