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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现有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加强与各通信运营商合作,建立相应应急协作机制,确保一旦应急所需,能迅速搭建应急通信平台。
  --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VHF(甚高频,下同)通信网和水上交通安全信息播发系统,并按照内河船舶监管要求,逐步建立适合不同水域特点的内河通信系统,到“十二五”末,建成高风险水域(赣江樟树以下及鄱阳湖区航道,万安库区等)的VHF通信系统,实现与长江干线VHF通信系统的联网,基本实现对赣江中下游、鄱阳湖水域重点航段的全面覆盖。
  --强化公安、人防、防汛抗旱、高速公路等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形成多方位通信紧急保障体系。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利用微波、卫星等通信手段重点加强图像动态采集、移动传输能力建设。
  --利用公用3G网络和卫星技术,建立应急3G专网,2011年底前完成省级移动应急平台基站建设,2013年底前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移动应急平台3G专网基站,为构建高效、便捷、快速的移动应急平台提供网络支持。

第四章 加强队伍装备体系建设 增强应急管理救援能力


  按照统一领导、职责明确、一专多能、协同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各级应急管理队伍为龙头,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公安特(巡)警、武警、军队等为骨干突击力量,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基层及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信息员队伍、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见图3),大力开展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装备水平,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及救援能力。

  图3应急队伍体系构架图(略)

第一节 管理队伍


  --按照《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办事机构,完成县级以上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明确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处室,逐步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中小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见图4),确定机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行政运行程序等,构建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图4 全省应急管理队伍体系基本结构(略)

  --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衔接、协调和配合,促使人员、信息、资源有机整合、快速集成,形成统一指挥、应对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
  --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及经费,配置必要的设备,加强培训交流,提升人员素质,打造一支高效的应急工作管理队伍。

第二节 骨干队伍


  --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伍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专业及装备优势,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重大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抓紧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组织机构,完成3370名合同制队员征招任务及合同制应急救援队伍执勤用房、生活设施、器材装备达标建设,加强鹰潭、萍乡、新余、抚州市特勤消防站建设。新建37个普通消防站,完成24个普通消防站改造。
  --在现有公安警力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基层一线警力,进一步壮大设区市特警队和县级巡警队力量,积极推进县(市)特警队建设,到“十二五”末,每个县(市)都建有公安特警大队。加强反恐处突及防汛、工化等抢险救灾能力建设,按照300人的标准建设武警反恐大队,与省地震局共同组建工化救援中队,及时补充配备反恐处突及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强化其专业操作培训。争取国家支持,加强森林武警部队建设,完善训练设施、增加扑火装备。支持驻赣武警水电部队应急救援专业化重点分队建设,适当补充配发专业设备和工器具,提高其快速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建立健全军地灾害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发挥军队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击队作用。根据需要,为遂行应急救援任务部队提供必要救援装备,补充省军区系统在洪涝、森林火灾等灾害多发区抢险专业应急分队及担负核辐射、生物、化学机动救援任务的预备役部(分)队的训练和救护装备,建设预备役部队防化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

第三节 专业队伍


  --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减灾专职工作队伍,强化各级民政减灾救灾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备标准化救灾技术装备,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重点提高乡镇、村灾害信息员的业务能力。
  --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专业救援队伍快速配置系统,确保2小时内赶赴灾区救援。组建一支省、市、县三级地震受损房屋应急评估队伍,确保6小时内赶赴灾区开展地震受损房屋应急评估工作。
  --完善已建的南昌、九江、抚州、吉安、赣州5个市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宜春、景德镇、上饶、萍乡、新余、鹰潭6支市级防汛专业抢险队,各县(市)以民兵预备役和武警中队为基础组建50人以上的基本抢险队伍,配备冲锋舟、指挥艇和通信等抢险装备,重点完成69个一般县的应急救生队伍建设,配置救生装备,形成覆盖全省的防汛应急救生网络,全省1548个有防汛任务的乡镇防办和10541名安全管理员配备基本的防汛应急、抢险和通讯设施。
  --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适当扩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规模,每个林区县(市、区)建立1支不少于3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强化乡镇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建设,新建专业队营房、训练场地,配备通信装备,补充扑火装备和交通运输车辆,大幅提高专业防火水平和航空灭火技术。
  --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建设,实行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运用飞机、高射程喷雾机等现代化防治手段,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到“有火防火,有虫防虫”,提升生物灾害应急能力。
  --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应急观测、预报与服务队伍,配备移动自动气象站、移动雷达、移动预报系统和视频传输等装备,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联动,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
  --加强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补充配备现场监测、救生、通信和运输装备,提高快速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
  --加强全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建设,完成17支专业矿山救护队建设及3个医疗救护分中心技术装备的配备和更新,专业骨干救护队综合管理水平、技术装备达到标准。加快矿山企业兼职救护队建设,使其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依托大中型化工企业或消防大队,在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景德镇市6个化工产业集中区域建立省级危险化学品骨干救援队伍。
  --加快大型专业机械操作、抢险抢通、危险源检测分析等专业人员的培养,强化各类抢通抢险专业设备的配备,构建以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养护工程企业、清障施救单位为主体的公路应急抢险抢通队伍体系。依托省水上搜救中心和航道管理维护部门,加强搜救装备保障,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搜救、抢险打捞的作用,建立水上疏堵应急救援队伍。加快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专业管控队伍的培养。补充基层一线警力和相关工作人员,提高重特大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省、市两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机动队伍和应急处置中心的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监测装备,提高突发事件现场环境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
  --分级组建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由应急管理、各类专业技术和应急保障等人员构成的卫生应急队伍,到“十二五”末,依托省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组建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健康教育与心理防护等七大类的16支省级卫生应急队伍。
  --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建设,重点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作物病虫灾害专业防治队伍建设,重点扶持250个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显著提升农业病虫灾害应急防控能力。
  --依托各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工作人员,分级组建和完善省、市、县三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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