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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1. 加强资源节约。大力推广农民集中居住、农用地规模集约经营、城市土地立体开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有效利用等节地模式。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加快矿产资源整合,健全矿产资源开采“三率”考核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支持工业和建筑废弃物利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支持汨罗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长沙(浏阳、宁乡)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园区、区域形成效益显著、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 突出节能减排。健全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推动节能减排的标准化、信息化、市场化。实施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以推广节能减排在线监管为突破口,以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为重点,以标准指引、价格引导等为支撑,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一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实施“万家企业节能行动”,突出抓好工业节能“511”工程。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进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打造清洁节能交通体系,推广新能源公交,科学规划公交路网结构,推广宾馆酒店新型智能节电管理改造等做法。重点实施产业节能等工程,大力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切实降低综合能耗。加快降碳、低碳和碳捕捉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政策法规、考核评价、行业标准、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和执法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试点。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服务市场。抓好长沙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支持株洲、湘潭积极申报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

  3. 加大环境保护。按环境容量调整工业布局,严格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度,切实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加强自来水水源监测和污染源监管,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推广污水处理回用,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大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等力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推广长沙县、攸县等地农村环保的经验,推进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集中供水和分散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工程建设。合理布点垃圾收集处理项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式。

  4. 强化生态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快建设绿色湖南,重点实施“一心(长株潭绿心)、一脉(湘江)、一肾(洞庭湖)”保护工程。通过专门立法,加强长株潭绿心保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补偿的标准、规模、范围,严格按照规划划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开发区,对区域内湿地、山林、水面、河谷等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加强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以控制沿江地区项目准入和开发强度为重点,着力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及水污染综合整治新的行动计划,以湘江流域坪塘、清水塘、竹埠港、水口山等工业区治污为重点,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流域截污治污、城市洁净、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以长沙月亮岛、株洲空洲岛、衡阳东洲岛等提质为重点,推进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巩固洞庭湖污染治理成果,调整环湖产业结构,加快洞庭湖保护立法步伐,落实《洞庭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在全省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着力抓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和生态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加大对生态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以生态创建带动城乡绿化,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体系、区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生物入侵预警预防机制、“四水”流域治理问责机制。

  六、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四化两型”战略的要求,充分发挥和扩大“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效应,加快推进长株潭试验区建设步伐,辐射带动环长株潭城市群和全省发展。环长株潭五市要在产业发展、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素市场平台搭建、示范区建设等领域,加强与长株潭地区的对接与合作,推进“两型社会”改革建设。统筹兼顾湘南地区、湘西地区“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制定“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按照“两型”要求,立足本地基础,湘南地区着力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湘西武陵山区突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2. 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坚持以建设“两型”城镇为载体,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两型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推进城乡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共同发展。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城乡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城乡要素市场、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制度保障。突出“两型”城乡规划建设,构建市、县城、中心镇、乡、村层次清楚的城乡规划体系,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同时,切实抓好县城的扩容提质,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推进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与农村资源相结合,广泛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提升城镇产业聚集功能。突出产业支撑,提升城镇产业聚集功能,增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构建合理的城乡产业分工体系。突出城乡结合部建设管理,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城市文明、现代理念向农村扩展,促进城乡结合部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推进攸县、韶山市、冷水江市、汉寿县、嘉禾县等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建设。

  3. 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按照“一体规划、突出两型、统筹协调、适度超前”的要求,着力打造以轨道交通为主轴、以水能充分利用为重点、以公路和其他交通方式为支撑、各种交通网络无缝衔接的“两型”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高速铁路建设,力争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段如期建成通车,推动构建长沙高铁枢纽,启动长沙-福州(厦门)客运专线前期研究。完成湘桂、娄邵、石长等铁路扩能工程,新建怀邵衡、黔张常、常岳九、岳吉、荆岳铁路,构建铁路骨干网,启动靖永郴、桂郴赣、安张衡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760公里城际轨道交通线建设,建成长株潭线、长益常线、长浏线,适时启动长岳线、株衡线、潭娄线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加快核心区城际干道网、高速公路网建设,实现城市群内相邻市之间全部以高速公路连接,所有县市区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相邻县市区之间全部以二级以上公路连接,提升公路网络的内联外达功能。利用既有道路,规划建设长株潭三市内环线。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和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打造以长江、湘江和沅水为主通道的航运体系,加快岳阳、长株潭、常德、衡阳等港口规模化、专业化建设。重点启动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把黄花机场加快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机场;推进衡阳、岳阳机场建设和常德桃花源机场扩建工程,适时启动株洲和娄底通用机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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