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重庆市重点物流园区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重庆市重点物流园区的通知
(渝府发〔20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更好满足企业生产、群众消费的需要,促进全市物流园区和物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同意认定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等7个物流园区为“重庆市重点物流园区”并授牌。

  一、国家级物流枢纽(4个)

  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

  重庆江北机场航空物流园

  西部国际涉农物流加工区(白市驿)

  二、市级物流枢纽(2个)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现代仓储物流中心

  永川港桥现代物流产业园

  三、地区级物流枢纽(1个)

  秀山(武陵)现代物流园区

  各重点物流园区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和充实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努力提高园区投资收益和运营效率,在带动和促进全市物流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