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办函〔20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中心,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体制、考核体系及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加快推进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管理,推进科学发展;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管理;坚持群众观点,鼓励社会参与;坚持简便易行,持续改进工作。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程序,制订完善一批政府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力争到2012年底形成比较规范、各具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试点范围
(一)试点地区:广州市荔湾区、佛山市、中山市、江门鹤山市、云浮市。
(二)试点部门:省国土资源厅、地税局。
五、试点内容
(一)地方政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制订不同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对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推动政府绩效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