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继续规范收费行为
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收费加强治理和检查监督;继续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和中介环节各种收费行为;加强对机动车使用、维护等环节收费检查监督,规范全市机动车检测收费;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对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价管理,规范出租车承包经营的中间环节收费,稳定经营秩序。对于事关民生的、由政府定费的公共事业产品和垄断行业产品,例如教育、电信、停车场、物业服务、有线网络服务等项目进行收费清理整顿,杜绝单方面霸王条款,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十二、做好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继续落实各项价费惠民措施,认真落实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将补贴落实到位。各区根据物价上涨变化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在制定明年对低收入居民的补助时,应考虑今年价格上涨的情况,提高补助基数,保障低收入居民不因价格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十三、加快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加快《佛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价格调节基金重点使用于政府实施价格紧急干预措施、粮油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发生异动和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和受到影响的生产经营者及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补贴、补助。
十四、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
必要时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临时干预。遵循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较快上涨、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并给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带来较大影响时,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十五、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区区长要对本区“菜篮子”负责。设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协调领导。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