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老龄服务产业。
完善扶持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支持政策。积极培育和开发老龄产业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企业或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管理的老龄产业发展模式。推进老年产品市场开发。重点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产业。为老年人提供衣食、居住、养老、医疗卫生和文化娱乐等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建立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大力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规范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秩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老龄服务产业信息服务、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和市场监管。
(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
建立健全老年继续教育机制,要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创新老年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有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到2015年,省、市、县(市、区)要建有老年大学。街道(乡镇)都要利用现有资源,建有一所老年学校。30%以上的社区(村)要开办老年学校或老年课堂。老年人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条件好的地区力争达到15%。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老年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
(五)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
加强农村老年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各市、县都要建立老年活动中心,95%以上的街道和乡镇、半数以上的城镇社区居委会和50%左右的农村村级自治组织要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或老年文化活动室、老年健身活动场所。宣传、文化、出版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多出面向老年人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开展好老年宣传,办好《辽宁老年报》。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省、市每年举办一次老年文化艺术节和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体育部门要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健全老年体协组织网络。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六)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
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以适当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辽宁地处沿海,城市化高,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基础设施完善,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并且拥有离退休人员占全国总数的8%左右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创造性地开展“银龄行动”。各级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专业技术型老年人才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各类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要把老年人力资源纳入服务范围,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
(七)加强老年人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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