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宁委发〔2011〕49号 2011年9月19日)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十二五”及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我市城乡发展建设将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需要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路、更高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意见。
一、转变发展方式,科学确定城乡发展的目标和途径
(一)总体目标
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和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重要创新基地、区域现代服务中心、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滨江生态宜居城市”等六项城市主要定位,建设“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人居环境更为优美、社会更加和谐安定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以“国际视野、国际标准、国际水平”树立“规划争第一”的新标杆,加强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的引导作用,提升城乡规划工作的理念创新水平、战略谋划水平、综合统筹水平和实施监督水平。在“一疏散、三集中”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集中集约发展,突出“一主三副”重点建设格局,通过5至10年努力,逐步形成“多心开敞、轴向组团、拥江发展”的现代化都市区空间格局。到2015年前后,确保在全省第一批迈进基本现代化行列,实现南京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在转型升级中作示范的总体要求。
(二)转型路径
1、从注重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和投资驱动并重转变。在继续保持要素投入强度的同时,以南京特有的人才、教育、科技资源为基础,把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
2、从注重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和外延发展并重转变。在“一城三区”的基础上整合提升,加快“一主三副”发展。突出低效、存量土地的再开发,优化建成区土地利用结构;着力推动优质资源向主城外围新区集中,进一步完善外围新区城市功能。
3、从注重环境营造向品质提升和环境营造并重转变。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精细化管理,将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和环境营造有机结合,打造城市功能品质和城市环境品质俱佳的滨江生态宜居城市。
4、从注重城区发展向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并重转变。在继续提升城区发展水平的同时,将更多发展要素投向郊区县,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
5、从注重市内协调向区域协调和市内协调并重转变。在统筹城市内部资源的同时,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推动区域合作,按照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重要门户城市的要求,以发挥承东启西作用为目标,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合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南京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6、从注重蓝图描绘向政策制定和蓝图描绘并重转变。在继续优化完善城乡规划设计成果的同时,以解决近期城市重大问题为突破口,以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等不可再生资源为重点,以城市空间政策为综合平台,出台城市发展和城乡规划的强制规定、引导政策和行动计划,确保城市近期发展与远期利益有机协调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