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世代服务”平台,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幸福家庭”建设。
1、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市、区(县)、街(镇)、社区(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网络,围绕群众需求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2、深入推进“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通过孕前优生促进、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生殖健康服务等项目,促进家庭健康幸福。
3、全面实施“三优”(优孕优生优育)计划。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覆盖城乡的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着力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扶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5、切实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新社区、新家庭、新文化”计划,加快新型人口家庭文化载体和示范基地建设,传播家庭健康幸福理念。
四、建立健全民生需求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以民生需求目标倒逼决策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转化为民生工作的刚性目标和具体任务。完善民生目标决策方法,坚持民生需求信息来源于民意,在多渠道汇集群众诉求和意见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统筹规划和分年度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民生工作协调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健全民生工作推进制度,建立市委、市政府全面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工作推进制度。各民生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目标任务实施的主要责任,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以民生需求目标倒逼工作进度,切实把民生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细化到位、进度准确到月。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办法,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计划,围绕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编制工作时序表,将目标分解到年、进度安排到季、措施落实到月,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按时完成民生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