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科学界定保障范围,合理确定保障规模,优化配置不同类型保障房比例。
2、提高住房保障受益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住房保障“扩面”、“提质”。
3、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监管机制,强化动态监督管理。
(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城乡一体化、投资多元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床位比例,优先保障空巢、高龄和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重点扶助低收入困难老年人。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岗位培训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基本达到规定的配备比例和标准。
3、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困难老人尊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
(七)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灾害防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建设多功能防灾救灾减灾中心,推进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建防洪抢险、防化救援、防暴处突、治安防范的“四防”队伍。建立应对城市危机的社会动员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应急演练。
2、严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时空化巡防工程,加强街面、社区、单位、视频监控、区域协作和虚拟社会“六张网”建设,强化社会面管控,完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3、加强基层公共安全建设。完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检查站基础建设,加大基层群众司法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专职群防群治队伍正规化建设,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加快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
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推行“阳光信访”,推进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常态化。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评议制度。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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