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的意见
(宁委发〔2011〕50号 2011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坚定不移地开辟“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之路,实现“两个率先带好头、转型升级作示范”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现就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民生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
(一)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优先位置,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新农保标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 23000 元以上,年均增幅 14.9%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55000元以上,年均增幅14.2%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实现翻番;年收入5~9万元的中等收入人群占全市劳动者总数比例达45%以上。
(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坚持教育的公平、公正、公益和普惠性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推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高位均等化。到2015年,3~6岁适龄幼儿在公办园就学的比例不低于70%,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就读,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60%以上。
“十二五”期间,新改扩建12班以上的省优标准公办幼儿园130所,实施小班化实验学校达40所,建设综合改革高中、学科创新高中、普职融通高中和国际高中20所,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省三星级以上办学条件标准,80%镇街建成示范社区教育机构。
(三)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鼓励扶持创业,大力推进充分就业。到2015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70万人,实现再就业30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次;培育自主创业者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 35 万人;本市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十二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完成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四)社会保障实现福利普惠。着力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到 2015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 98%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率达96%以上;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5%以上;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 75%以上,居民医保社区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60%以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25%以上;“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全面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