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庄环境整治计划
以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保护利用农村自然生态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为主要目标,对郊县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显著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1、明确整治目标时序。到 2012 年底,完成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和重点园区(开发区)、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等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江宁区、浦口区、高淳县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2013年,六合区、溧水县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江宁区、浦口区、高淳县等区县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覆盖。
2、突出环境整治重点。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适应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分区域、分类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塑造地方特色和乡村风貌,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和村级集体投入,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环卫保洁等各项制度,落实责任体系,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强化村民监督,巩固建设整治成果。
(三)古镇古村保护计划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延续文脉、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古镇、古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农村历史文化遗产。
1、挖掘整理资源。组织开展古镇古村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登记和整理工作,加快构建名镇名村、重要古镇、重要古村和历史文化资源点保护体系。加强淳溪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建设,重点推动竹镇镇、湖熟街道杨柳村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2、加强保护建设。制定古镇古村保护建设规划,加强镇村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保护和修缮;保护与传统风貌密切有关的历史文化要素,保持传统街巷的尺度和肌理;整治改善老街老巷环境,控制周边地区新建和改建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和建筑形式,做到建筑尺度、风格、色彩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3、适度有序开发。在保护的前提下,通过适度有序开发利用,促进古镇古村发展。结合乡村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保护和传承具有乡村地域特色的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南京名镇、名村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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