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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坚持文化为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

  4、设计建筑色彩,塑造城市特色。老城范围内,位于城市主干道两侧、重点地区和敏感地区的建筑新建和改造时,外立面色彩应当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色彩相协调,不得采用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有较大色差的色彩,不得使用大面积鲜艳的饱和色。

  四、实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六个行动计划

  (一)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区保护计划

  通过3至5年努力,有效保护、修缮和整治颐和路等9片历史文化街区和下关滨江(长江大桥--和记洋行--大马路)等22片历史风貌区,使其成为彰显“山水城林、古都风貌”的突出代表。

  各片区行动目标包括:完成片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快片区人口疏解用地功能调整,严格控制建设容量;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真实性保护和修缮;保护与历史风貌有密切关系的古树、古井、门楼、店标、围墙等要素,整修地面铺装,保护传统街巷尺度、断面和绿化形式,整治和改善街巷沿线环境;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提升,实现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控制周边地区新建和改建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和形式,其建筑尺度、风格及色彩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加强片区利用,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产业。

  (二)历史古镇村保护计划

  通过3至5年努力,有效保护、修缮和整治淳溪镇等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瓜埠镇等10个重要古镇古村,显著改善乡村整体人居环境品质。同时完成江宁湖熟镇、六合竹镇镇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以及江宁杨柳村、高淳漆桥村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申报工作。各镇村具体行动目标包括:完成镇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合理控制镇村人口,加快用地功能调整,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容量;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加强镇村内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真实性保护和修缮;保护与传统风貌有密切关系的古树、古井、门楼、店标、围墙等要素,整修地面铺装,保持传统街巷的尺度与肌理、道路断面和绿化形式,整治和改善街巷沿线环境;保护与传承与乡村地域民风民俗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工艺、民俗活动、民间传说等;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提升,切实改善乡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控制周边地区新建和改建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和建筑形式,其建筑尺度、风格及色彩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加强古镇村利用,在保护的基础上,形成古都文化旅游载体。

  (三)明城墙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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