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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把中共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建设成为“善学民主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坚强领导集体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把中共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建设成为“善学民主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坚强领导集体的意见
(宁委发〔2011〕55号 2011年10月19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为顺利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新一届市委必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切实担当起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的领导责任,奋力开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局面。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善学、民主、创新”的坚强领导集体

  1、善于学习,切实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

  按照建设学习型市委班子的要求,坚持把学习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始终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实现南京现阶段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学习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进一步健全市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进高校学习、干部自学等各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新。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城乡统筹、文化建设、法制建设、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努力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得力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2、发扬民主,切实增强团结协作的能力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职责范围、工作内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向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及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科学确定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筹协调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能力。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推行和完善党委讨论重大问题票决制,重要干部任用实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全委会差额票决。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产生办法,改进代表候选人提名、介绍和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党代表任期制,推广党群议事会、党建联席会等做法,深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坚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谈心交心,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氛围,珍惜和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以常委会班子自身的坚强团结,带动市级班子之间、上下级之间、党群干群之间的大团结,以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树立一个好风气,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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