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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开展 “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意见
(宁委发〔2011〕59号 2011年10月28日)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南京要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强调,新一届市委要把“三争一创”实践贯穿任期始终。为此,市委决定,今后五年在全市上下广泛深入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过程中,科学发展是大局,改革创新是动力,和谐稳定是根基,党的建设是保障。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赋予南京新使命、完成市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巩固提升省会和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的必然选择,是南京立足特色优势、顺应时代潮流、又好又快发展的科学决策,是弘扬敢于创业创新、奋力创优创造精神、凝聚共同建设美好南京力量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

  通过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第一、创先进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把正在做、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做得更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各方力量组织和引导到“三争一创”实践中来,使“三争一创”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实践平台,让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推动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人人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

  二、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目标、原则和形式:

  (一)总体目标

  围绕创成率先大业、办好青奥大事、建设人文绿都,坚持科学发展争第一、改革创新争第一、和谐稳定争第一的追求,提升竞争标杆,勇于竞争制胜,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 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转型升级上作示范,在省内第一批进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列,在国内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人民幸福指数跻身前列,全面提高南京的首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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