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尊重、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二、关于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今年10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区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11月上中旬由市委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11月中旬启动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明年2月底前选出区县、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3 月底前开好区县、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县、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5 月底前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
三、关于代表名额和素质、结构
(一)依法确定代表名额。区县、镇两级人大按照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依法重新确定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名额,以及由有关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重新确定的部分镇人大代表名额,做好本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工作。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
(二)提高代表素质。高度重视提高代表的总体素质。凡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
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责任感。对于难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不宜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的审查机制。有关方面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特别要注意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严格把好代表的入口关。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三)优化代表结构。进一步做好优化代表结构的工作。按照“两升一降”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的要求,做到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占45%左右;妇女所占比例在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不低于25%;区县政府部门负责人不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同级人大代表与同级党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减少上下级人大代表之间的交叉。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在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本届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占1/3左右、企业负责人占10%左右、非中共党员占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