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项目:
(1)2011年12月,研究制定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政策、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2)组织实施青奥组委工作人员的选调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2011年12月累计完成200人的进人计划,2012年12月累计完成400人的进人计划,2013年12月累计完成640人的进人计划。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3)2012年3月,制定符合青奥会、亚青会实际的培训大纲。分期分批组织实施青奥会、亚青会工作人员、各场馆团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市民、青少年和窗口单位的培训工作。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牵头,市委社建委、市教育局共同完成)
(4)2012年12月,组织开展青奥组委组织文化建设,形成富有特色的组织文化理念。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5)2014年3月,制定青奥组委工作人员和各场馆工作人员的分流安置方案,并指导方案的实施。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落实)
2、志愿服务
工作标准:积极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精神成为城市文明风尚,促进南京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推动南京城市文明建设。鼓励广大青少年及海内外人士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培训一支以大中学生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精通业务、熟悉外语、热情奉献的志愿者队伍。组建协作高效的志愿者团队,为青奥会、亚青会顺利运行提供高水平的志愿服务。
具体项目:
(1)2011年12月,制定具有南京特色的志愿者招募策略。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市委宣传部牵头落实)
(2)2012年3月,建立并完善青奥会、亚青会志愿者工作小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3)2012年6月,制定《南京青奥会、亚青会志愿者招募、培训工作运行规划》,10月前完成2万名核心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工作。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4)2012年12月,按照“馆校对接、区校对接”的工作机制,组建亚青会场馆志愿者团队、专项志愿者团队和城市文明志愿者团队。
(责任部门: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5)2013年3月,开展“博爱之都志愿之城”的系列活动。
(责任部门:团市委、市委宣传部牵头,青奥组委执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6)2013年3月,在亚青会总指挥部下设志愿者服务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志愿者团队共同完成)
(7)2013年8月,完成亚青会试运行和运行期间的志愿者工作。
(责任部门: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志愿者团队共同完成)
(8)2013年10月,总结并提升亚青会志愿者工作,进一步优化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由亚青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志愿者团队共同完成)
(9)2013年12月,按照“馆校对接、区校对接”的工作机制,组建青奥会场馆志愿者团队、专项志愿者团队和城市文明志愿者团队。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10)2014年3月,在青奥会总指挥部下设志愿者服务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11)2014年8月,完成青奥会试运行和运行期间的志愿者工作。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志愿者团队共同完成)
(12)2014年9月,做好青奥会志愿者工作总结表彰和成果转化工作。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团市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志愿者团队共同完成)
(三)体育与场馆行动计划
1、体育竞赛
工作标准:省、市联动,全力提升竞赛筹备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能力,坚持以“竞赛为核心、场馆为基础、属地为保障”的办赛原则,确保青奥会竞赛组织工作科学严谨,高效有序,公平公正,为各类体育客户提供周到完美的服务。
具体项目:
(1)2011年12月,建立青奥会、亚青会体育工作组织协调体系。省市联动,整合各类资源,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完成体育职能战略规划编制。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南京供电公司、市旅游园林局、河西指挥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2)2012年8月,做好亚青会体育职能运行计划,确定体育客户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卫生局、金陵海关、市外办等单位共同完成)
(3)2013年5月,亚青会体育竞赛测试。
(责任部门: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4)2013年8月,做好青奥会体育职能运行计划,确定体育客户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卫生局、金陵海关、市外办等单位共同完成)
(5)2013年8月,组织好亚青会体育赛事运行。
(责任部门: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6)2014年5月,按照场馆化的要求进行青奥会体育运行准备就绪的各项演练、测试和联调。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7)2014年8月,组织好青奥会体育赛事运行。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8)2014年9月,做好青奥会体育遗产赛后利用规划方案。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2、新建场馆
工作标准:贯彻“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管控五统一原则,高标准、高效率全面完成青奥会新建场馆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任务,为青奥会提供一流的曲棍球、小轮车、橄榄球沙滩排球(临设)比赛场地及相应配套设施,充分考虑赛后利用,留下青奥体育遗产。
具体项目:
(1)2011年11月,确定市新建场馆组织领导和分工体系。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城建集团、浦口新城指挥部、浦口区等单位共同完成)
(2)2011年11月,完成新建场馆立项、规划要点、项目设计、项目拆迁等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市城建集团、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市水利局、浦口新城指挥部、浦口区等单位共同完成)
(3)2011年12月,新建场馆开工建设。
(责任部门:市城建集团)
(4)2012年10月,确定项目后期管理责任主体,制定后期管养计划和青奥遗产计划。
(责任部门: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城建集团等单位共同完成)
(5)2013年4月,青奥会橄榄球赛场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竣工并交付使用。
(责任部门:市城建集团、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共同完成)
(6)2014年4月,青奥会曲棍球、小轮车、沙滩排球(临设)赛场竣工并交付使用。
(责任部门:市城建集团、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共同完成)
3、维修改造原有场馆和新建临时场馆
工作标准:坚持绿色环保、赛事需求和赛后利用相结合,体现以人为本和节俭办青奥,落实场地建设资金和维修改造责任主体,按时、优质完成维修和改造原有场馆、新建临时场馆,做好场馆区域内的道路和绿化整治,确保为2014年青奥会和2013年亚青会提供有特色的满足体育比赛和训练需要的场馆,为南京留下宝贵的青奥会场馆遗产。
具体项目:
(1)2011年11月,建立省市青奥会、亚青会场馆建设和改造组织协调体系。
(责任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厅、青奥组委执委会、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河西指挥部、浦口新城指挥部、南京供电公司、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2)2011年12月,明确各单位场馆建设改造保障责任,落实改造资金,启动场馆维修和新建临时设施的各项工作。
(责任部门:市场馆建设和改造领导小组、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共同完成)
(3)2012年12月,完成亚青会场馆维修改造工作。
(责任部门:市场馆建设和改造领导小组、亚青组委执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4)2013年12月,完成青奥会场馆维修改造工作。
(责任部门:市场馆建设和改造领导小组、青奥组委执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5)建设和改造青奥会、亚青会文化教育场馆。2011年11月完成场馆初步设计方案,2012年7月完成场馆详细规划,2013年3月完成亚青会相关场馆测试,2013年5月完成亚青会场馆赛时运行计划。2014年3月,完成青奥会相关场馆测试,2014年5月完成青奥会场馆赛时运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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