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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办法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办法的意见
(宁委发〔2011〕64号 2011年10月19日中共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全面落实中共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策部署,奋力推动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中共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建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依据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紧密结合南京实际,坚持科学发展争第一、改革创新争第一、和谐稳定争第一的追求,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道路,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方针,坚持弘扬敢于创业创新、奋力创优创造的精神,以着力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为重要评价标准,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确保在全省首批进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列,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南京特点的发展模式和实践样本。

  (一)坚持创先争优。对照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科学建立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充分反映南京省会城市基本现代化的内涵和特色,并坚持更高追求,设置更高标准,体现带头示范作用。

  (二)明确目标导向。以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导向,突出以主导功能引领发展,体现差别化发展要求,统筹构建年度全市、部门和区县监测考核工作目标体系。

  (三)突出责任落实。通过科学分解目标,强化协同推进、激励约束,完善监测考核工作机制,做好政策配套等方面程序性工作内容,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任务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市各级各部门。

  二、建立导向明确的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

  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一个发展方式的转变过程,要充分把握南京现代化的内涵,突出人的全面发展,系统构建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

  (一)以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为依据,体现刚性要求。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涵盖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的所有指标,目标值以省定的对应目标值为基础,充分反映南京现代化建设的刚性标准以及更高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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