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内河环城河水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82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加强市区内河(环城河)水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区内河(环城河)水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文孝
副组长:陈吉安 市政府
祁淼荣 市旅游集团
成 员:杨志强 市委宣传部
蔡文良 市财政局
徐金泉 市环保局
梁佰军 市住建局
周筱芳 市规划局
吕永江 市水利局
鞠丽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孙 杨 市城管执法局
赵健生 市工商局
沈荣根 市水务集团
丁忠平 越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集团,祁淼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 市旅游集团(绍兴市区内河〈环城河〉水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水环境整治管理工作中的规划、项目、政策落实等具体工作;落实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市区内河(环城河)保护、管养的相关规定与标准;负责河道的翻水、清淤、畅流、洁面;提出河道排污源与截污、治污的建议。
2.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区河道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保护水环境的浓厚氛围。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区内河(环城河)水环境整治与长效管理的专项资金。
4.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河道水质进行监测;负责督促排污企业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正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协同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对市区河道的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做好沿河餐饮业的环评审批和执法工作。
5.市住建局:共同做好河道排放污水管线及排放单位(住户)的全面摸排工作,协助拟定截污方案,共同做好截污纳管和老城区、老小区的排污系统改造,指导河岸绿化工作,并抓好管辖范围内的河岸绿化。
6.市规划局:协同做好市区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规划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