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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告


  附件2:
  北京市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表(自行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单位类别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

 

区(县)

 

街(乡、镇)

 

详细地址

 

餐厨垃圾产生排放情况

平均接待人数

(人次/日)

营业面积

(平方米)

日均餐厨垃圾

排放重量

(公斤/日)

日人均餐厨垃圾产生量

(公斤/人次/日)

     

处理去向

自行处理

处理设备

厂家名称

 

日处理能

(公斤/日)

 

实际处理量

(公斤/日)

 

处理后产品

 

产品去向

 

我单位自愿遵守北京市实施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填报内容符合实情。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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