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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配置与使用管理保障。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行两次间接配置,第一次配置到项目、企业、平台和机构,第二次由项目、企业、平台和机构配置到符合条件的个人。人才住房配置参照此配置方案,列入“孵鹰”和“跃升”计划的企业优先配置。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人才房的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机构承担具体使用管理工作。配置到房源的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本单位人才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工程管理保障。在质量安全方面,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定期组织项目检查评比,落实现场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完全受控,并争创精品示范工程、放心房工程;在文明施工方面,积极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具备条件的鼓励创绿色施工工地,全面提升项目现场环境及工程质量品质。

  (四)资金监管与保障。加快市保障房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增强融资能力,协调并帮助各委建单位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融资工作,减轻资金压力。加大引进保险资金、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等的工作力度,协调各区、平台积极回笼销售资金,筹措更多资金。加强对委建单位资金的监管。认真、科学、细致做好成本测算工作,规范代建单位成本控制行为,跟踪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合同管理、签证、变更、新增材料或单项核价、目标成本、竣工结算等方面行为,切实做好事后成本控制工作。加大实际工程实施中的现场检查力度,完善成本监管机制。

  (五)准入与退出机制保障。在准入环节上,严把资格准入关。加强准入审核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区联动的“三审两公示”制度。在分配环节上,继续完善规范的配售方法。在退出环节上,进一步健全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采取年度核查的方式,对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

  (六)加强政策研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使住房保障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是落实公租房政策。根据住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公租房和人才房的实施细则,确保公租房在12月1日颁布实施时接受市民申请。二是主动适应保障性住房工作形势变化和现实工作需要,开展保障性住房退出难、实物配租共有产权出售价格等问题的研究。

  关于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国家“五个统筹”与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为老社会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大对老龄事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建立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需要的正常财政投入和增长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社区照顾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逐步建立起基层组织健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广泛、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政策举措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城乡一体、投资多元、管理规范、队伍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2012年,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床位建设目标为3500张(含敬老院),所有区县都拥有一所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并引领本区域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40%以上;到2015年,老年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分别达到90%、6%、4%,基本实现老有颐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5.1万张,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0%。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通过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

  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全国示范性养老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青龙山与祖堂山两个市级社会福利院改扩建步伐,使床位数达到5000张以上。2015年,各区县都建成1所政府主办、床位数在150张以上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建设,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

  (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服务。依托社区,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餐桌、日间托老所,配备养老无障碍服务车,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和精神慰籍等服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2012年前,全市城市社区建立起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40%的农村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15年,实现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50%达到AA级或以上。积极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每个区县必须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力争达到省定AAA级或以上。

  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做到服务功能标准化;制定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定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技能培训,推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做到服务队伍专业化。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各区县至少培育1个具有品牌效应与社会认可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与社会化。加快培养为老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要加快培养急需的养老服务业管理与服务人员。到2015年,南京市养老机构所需护理人员达到1.74万人左右,基本达到民政部规定的养老机构老年人口与护理人员配备大约为3:1的比例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老龄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从促进老龄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老龄事业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根据老年人口增长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安排老龄事业经费,保证老龄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资金等对老龄事业的长期投入机制。通过发展慈善事业、着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老龄事业投入,逐步形成老龄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专业管理。深化老龄事业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上下贯通、渠道通畅、结构优化的老龄工作体系。以“管办分离”为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改革政府办养老机构的体制及其经营方式,为各种所有制老年服务实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四)社会多方参与,营造发展环境。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敬老日”期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文体和慰问活动,形成人人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在资金、技术、管理、区域、房屋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为我市老人安享晚年提供周到、舒适的公共服务产品。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闲置厂房、中小学校、幼儿园、私人住宅、歇业宾馆等改建为护理院或托老所,进一步扩大养老床位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五)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市、区县制定与老龄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其生活待遇。按新增养老床位4张需培养1名服务人员的比例,开展新增5000名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培养计划和教育培训工作。按为10%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标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开展10000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关于加快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和谐稳定争第一”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着力构建符合南京特点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对城市危机的社会动员机制,切实提升社会抗风险能力。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机制,确保全市公共安全形势平稳。推进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大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基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基础建设,推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发展目标

  从2011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基础扎实、保障有力的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管理水平和预防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上升。到2015年,公众安全感达92%以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量化分级总体评定率达90%以上;药品投诉举报处理率、药品流通环节远程监督覆盖率均达100%,各区县基本达到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县标准;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控制在0.11以内,工矿商贸10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推进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突出街面防控立体化。把防控触角延伸到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延伸到空中视频监控区域,形成街区、社区、风景区、城郊结合部地区“四区合一”巡防格局。加强图像监控,以内秦淮河、明城墙、绕城公路、出省市道路口开展道路监控网建设,实现保畅通与保平安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单位内部防范网,落实重点单位的财会室、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设施防。着力深化地铁“人头圈、人群圈、图像圈、情报圈”四圈防控网建设,在全线实行设备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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