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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构建完善继续教育平台和网络。充分发挥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在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中的作用,各类社会考试年均报考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年均报考数、入学数保持全省领先。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开放、便捷的继续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南京学习在线”、《南京终身教育》杂志等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水平。发挥市级平台对区县、街镇及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资源供给和技术服务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终身教育,切实做到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公益性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

  启动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依托市、区(县)广播电视大学或中等专业学校办好社区学院,进一步加强街镇成人(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社区学院、街镇成人(社区)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的职务评聘,在教师职务系列中增加设置相应的学科组,参照国家教师职务评聘的相关制度执行。从事成人(社区)教育的专职教师在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权利。

  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系统,以区县级社区学院为骨干,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基础和村(居)社区学校为延伸点构成的组织网络体系,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街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全部转为社区教育中心,城市新区开发预留社区教育用地,新建社区配套社区教育中心。城市社区教育要开展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公民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保障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障人员等特殊社会群体公平接受教育机会。到2015年,全市80%的街镇建成示范社区教育机构。

  广泛创建学习型组织。把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作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广泛开展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街镇、学习型社区(村)和学习型家庭。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不断加强企业职工教育。鼓励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企业单位对结合工作岗位学习并促进工作的学习者进行奖励。到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培训率达到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知识培训,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律的新型农民,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新兴内容,是适应人口老龄趋势、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举措。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建设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为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开发养生保健、传统文化、科学知识、时事政治等老年教育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到2015年,全市老年教育受众面占老年人口12%。

  规范发展社会培训。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完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及统计制度。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建设。建立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制度,形成健全的社会监管体系。

  (六)全力构筑教师人才资源高地

  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以行知思想、斯霞品格、楷模风范,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志存高远、严谨笃学、淡薄名利、甘于奉献。进一步完善教师遴选、录用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和新教师“凡进必考”、引进教师“凡调必训”制度。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健全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名特优”教师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家办学”。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和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努力形成“让最优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的教育人才建设和管理机制。

  实施“1130”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教师岗位成长计划”,推进“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办好“全国校长发展学校”,拓展校长“影子式”培训,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重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扩大教师队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到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要培养造就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小学教师50名以上,培养造就国际化的优秀中青年教师50名以上,培养造就新时期的“南京教育家”15名以上,为全市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七)不断加大教育开放力度

  把握教育国际化的目标定位,努力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年轻一代,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知晓国际规则并能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在基础教育阶段设立若干所中外学生融合学校,促进中外学生的文化认知,推进国际理解教育。

  有计划有步骤发展高质量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鼓励高校探索与国际知名大学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制度和模式。探索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国际高中合作项目,整合高中国际课程。优先发展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权威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办学模式和考核标准,大力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学生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项目,鼓励和支持南京学生到境外学校进行长短期的交流活动及参与各种国际性的文化、科技、艺术活动和体育赛事。推进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境外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外学校之间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有条件的学校要实现国际交流网络化、经常化,提升师生的国际交往能力。加强境外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海外基地在加强教师(校长)海外培训、强化汉语推广、拓展教育国际交流渠道、扩大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办好海外孔子课堂,提升汉语推广质量,传播中国文化,扩大南京教育的国际影响。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提高合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大对终身教育体系的统筹力度,实行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教育优先,把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有力的政策、规划、财政、舆论等支持,构建和谐、健康、稳定、有序的良好环境。建立发展型、动态化的追踪问责督导机制,强化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考核,每年对各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

  (二)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拨付的教育费用显著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全覆盖的政府助学体系。市财政加大投入,支持终身教育体系和平台建设、资源开发等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一线职工的培训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职工培训经费总额的60%。

  (三)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教育法治化进程,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法制保障。逐步完善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终身教育、教育督导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终身教育督导工作,强化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履行兴办和管理教育的职责,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教育。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终身教育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相关部门和社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出版、影视、网络的引导与监管,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将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系统化、制度化。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关于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鼓励和扶持创业、大力推进充分就业,现就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把就业创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创造平等就业创业机会。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局势,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70万人,实现再就业30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培育自主创业者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6万人。新建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四级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

  三、政策举措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充分就业城市建设

  将城镇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率等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落实就业创业目标责任制。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财政、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外贸政策,以及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工程,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投资项目就业论证评估制度,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对扩大就业规模的拉动能力。持续开展和巩固充分就业城市、充分就业区县、充分就业保障街(镇)及社区(村)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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