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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发〔2012〕1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聚焦“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坚持民生为先,打造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完善终身教育、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文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等十大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9日

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

  目录

  1、《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2、《关于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3、《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4、《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5、《关于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6、《关于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7、《关于加快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

  8、《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9、《关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体系的实施意见》

  10、《关于加快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现就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聚焦“教育第一基础”,深化“基石工程”,丰富“教育名城”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快速提升南京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率先建成人力资源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广泛的智力支持和贴近社会需求的知识服务。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满足终身教育和多样化教育需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立更为完善的终身学习体系,努力提升市民学习力、培育人才创新力,实现全市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迈入世界先进行列。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以上,全社会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60%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5年以上。

  (二)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全市省优质园达75%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0%以上;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100%持证上岗。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率继续保持99%以上,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和均等化。

  3、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发展。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

  4、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重点建设20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职业学校及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其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三星级以上办学条件标准。

  5、高等教育优质创新发展。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及创新水平、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每10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数保持8000人以上。

  6、继续教育优质开放发展。各类社会考试年均报考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年均报考数、入学数保持全省领先。年培训人次达到120万人次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坚定不移实施高质量的素质教育

  发挥学校主阵地、学科主渠道、课堂主平台的作用,整合教育力量和教育资源。大力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和阳光体育训练营的建设,加强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管理监督,提高校外师资队伍育人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自主育德。

  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和学校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能够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化课程体系,形成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地方课程。建立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满足学生自主选择、特长发展的需求。加强课程与教学的研究,注重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做到“教学做合一”、“知情行统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工程。建立健全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出台促进初中教育优质高效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高中学术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以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的举办为契机,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行动计划”,推动青奥进学校、进课堂,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在参与、互动、共享氛围中快乐成长。

  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

  (二)全面促进基础教育优质持续发展

  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导向。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逐步增加教育行政部门办园数量。全面推行幼儿助学券制度。加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幼儿园配套建设,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并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全市各区县每年新改扩建2-3所12班以上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建”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办园标准,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达到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村办园全部建成合格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现有办园规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配齐教师;中小学超编教师,经过转岗培训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培训制度,高度重视以园为本的园本培训,逐步推广“菜单式”培训经验;实施幼儿教师培训证书鉴证验证制度;培训资源向农村幼儿教育倾斜。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新班额计划”,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备、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缩小城乡办学水平差距。稳步推进区域内名优教师和优秀校长的有序流动,搭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名优教师、优秀校长互动、共享、交流平台,促进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到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

  鼓励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立足学校传统、地域文化、社区资源、学生需求以及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教师和学生共同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文化,做到处处有亮点,校校有特色。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渗透,创新综合高中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探索普通高中与大学相衔接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工作机制,为特长学生、超常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

  (三)精心打造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品牌

  整体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学校布局调整,特别是专业优化调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合理、规模适度。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结构升级。加强与在宁高职、高专合作交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体系,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加快全市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完成职业教育“双十”提优工程,建成一批南京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组建多种形式的办学联合体或职教集团。积极开展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一批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到2015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标准。以全市为整体,积极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示范区。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手段、课程、队伍的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强调实践导向,改革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加强职业学校学生的素质教育、技能实践教育和创业教育,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培养模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产业,特别是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增强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推进教产合作、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体制创新。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四)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共建共享协调发展

  落实“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市属高校管理体制,健全高等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支持高校自主办学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市属高校的培养能力和办学整体水平。坚持“地方性、应用性、教学型”的办学定位和立足南京、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的区域服务定位,鼓励市属高校特色办学、错位发展。实施重点学科“争先进位”计划,力争更多的学科进入省优势学科。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尝试与中等职业教育、中等普通教育合作,增强对中等教育的指导,构建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到专业硕士教育的完整的市属高等教育体系。

  积极支持和服务在宁部省属高校发展,帮助在宁高校大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水平,合作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使南京成为我国高级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整合各方面资源,打造一批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的知识服务平台,促进各类高校共建共享,提升在宁高校对经济社会的知识服务能力。

  (五)健全完善继续教育开放互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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