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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九)上海市学生事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坚持整体化规划、集约化建设、系统化管理的原则,以信息化基础设施、安全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面向学生服务为宗旨,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逐步推进上海高校和中职校的学籍学历、学生资助、毕业生就业等业务的信息化应用。

  2.建设内容

  推进上海市学生事务信息化建设,总体建设框架为“2+8+2”模式,即:2个服务网站,8个管理平台和2个技术平台。总体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所有相关平台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建设开发、实施部署和升级维护任务。

  两个服务网站包括: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门户网站和Firstjob网站(就业信息网),八大管理平台包括:学生激活平台、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平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平台、高校就业管理平台、中职信息资源库、内部办公管理平台和决策支持平台。两大技术平台包括:身份认证平台、数据交换平台。

  (十)高校节能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建立和完善上海高校节能监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学校能源管理与节能考核的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全面提升高校节能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

  2.建设内容

  建设“一个平台”,完善“六项机制”。“一个平台”即:节能监测信息化公共平台,实现对高校用能的实时监测、远程传输、分项计量、分类指导、分析预警和优化配置;“六项机制”即:以信息化公共平台为支撑,实现学校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节能考核、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六项工作机制。

  通过实时采集、远程传输、动态管理的校园能源管理平台,为实施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奠定基础,为客观评价校园节能效果、建立完善的节能管理机制和制定有效的节能对策提供基础依据,为可持续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提供决策数据支撑,为节能宣传、节能管理制度、能源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快推进上海高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化组织建设,明确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职能定位,建立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和统筹规划,理顺各级管理部门与信息化管理机构间关系,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

  (二)制度保障

  完善各类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及信息化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教育信息化评估体系,把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和标准化评审有机整合,提升督导评估效能,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纳入教育机构的评估范围,促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推动标准应用与示范,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引导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应用和推广,保障我国教育信息化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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