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沈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志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徐珠宝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翁国玖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许爱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局级)
冯 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 莉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樱 市纪委常委
黄亚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维稳办主任
王德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府新闻发言人)
黄建中 市信访局副巡视员
沈 琪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文彪 市经信委副主任
皇海澄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昌训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昇荣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裔华 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
夏功年 市农委副巡视员
陈元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震中 市商务局局长助理
曹长玺 市投促委副主任
黄 辉 市住建委副主任
金 明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胡昇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领导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