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春节前后企业运行管理的通知
(深科工贸信运行字〔2012〕4号)
各区经促(服务)局、各企业: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有少部分企业因某些原因导致劳资双方矛盾对立、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从而对企业生产运营造成影响,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各企业高度重视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前后要在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同时,切实处理好劳动关系,保证员工合法权益。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企业生产运营正常运行
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指导企业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并落到实处。特别要注重节日前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稳定安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保证生产生活用煤电油气运供给。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遵纪守法,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妥善处理员工工作生活,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确保节日前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二、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区和本企业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并保证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区和企业要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工作督促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全市生产及安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