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累计建设干线公路14162公里,其中建成二级及以上公路8300公里。
---灾后重建续建工程:加快建设映秀至卧龙等13个项目共计867公里干线公路及隧道续建工程,并在“十二五”时期内全面完成。
---专项改造工程:根据《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2年)》,加快建设尚未完成的3649公里规划项目,确保在2012年实现现有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达到80% 的阶段性目标。根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2009-2012年公路建设推进方案》,加快推进“两路一隧”(国道 318线东俄洛至海子山段、国道317线甘孜段和雀儿山隧道)、省道217线理塘县城至桑堆等尚未完成的 1107公里规划项目建设,推进甘孜州公路交通跨越发展。
---等级提升工程:以藏区、彝区、秦巴山区等地区的国省道为重点,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实施升级改造工程4106公里,确保到2015年底,现有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达到85% 。
---扩大覆盖工程:以连接县为重点,加强拟调整为国省道的干线公路建设,提高通往县城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实施扩大覆盖工程4433公里。
3.农村公路。
“十二五”时期累计建设农村公路 9.3万公里,建设农村公路桥梁1万延米。
---通畅通达工程:以藏区、彝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实施通畅通达工程64600公里。其中,通乡油路4000公里、通村水泥路45000公里、通村公路15600公里。
---配套完善工程:建设农村断头公路大中桥180座、1万延米。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重要农村公路安保设施10000公里,加强公路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全省县级以上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波形护栏或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建设。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为适应“两化”互动、“三化”统筹的发展需要,结合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新农村综合体及城镇规划布局,以完善网络、提升等级、推进农村公交和物流发展为重点,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共6000公里。
---重点延伸工程:根据省级规划的现代新村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发展需要,重点实施一批县乡道、村道改造和连通工程,共22400公里。其中,实施重要乡镇间联网公路15600公里(含农村断头公路续建7300公里);改造新农村示范片县乡道、村道和农村产业园区公路6800公里。
4.公路运输站场。
---客运发展工程:建设国家公路枢纽客运站场21个,建设次级枢纽客运站场11个,建设县级客运站 52个,建设农村客运站1100个。
---货运发展工程:建设国家公路枢纽货运站场20个,建设次级枢纽货运站场6个,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货运站建设。
5.内河航道。
“十二五”时期,共渠化航道242公里,整治航道410公里。
---持续推进长江川境段泸州至宜宾228公里航道通过能力提升,完成宜宾至水富30公里三级航道整治。
---全面实施岷江乐山至宜宾段航电综合开发工程,建成乐山至宜宾三级航道162公里。
---全面完成嘉陵江川境段 534公里航道渠化建设,建成苍溪、亭子口2个航电枢纽,完成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建设。
---结合《四川省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统筹推进渠江流域航道工程建设,“十二五”时期完成渠江广安段航运工程建设,研究建设渠江风洞子航电枢纽。
6.港口码头。围绕“泸州-宜宾-乐山、广安-南充-广元”两大港口群,重点建设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续建工程、宜宾港志城作业区一期、乐山港老江坝作业区一期工程、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南充港都京作业区一期工程、广元港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等项目,新增港口泊位28个(1000吨级泊位20个,500吨级泊位8个)。
7.渡改桥及公益性渡口。实施农村公路固定渡口(或涉水点)改公路桥1272座、10.8万延米,改人行桥1000座、6.8万延米。建设公益性渡口1350个。
8.公路、航道养护工程。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包括路面大中修、标志标牌、安保设施等。
---国省干线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 8000公里。整治安全隐患路段4000公里。完成灾害路段整治1000公里。实施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
---农村公路。实施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5000公里。整治县乡公路中桥以上危桥500座、3.7万延米。
---公路养护设施。建设108个区域性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养护管理站3000个,基本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均有一个养护管理站。
---航道。嘉陵江、岷江、渠江航道养护工程。
9.交通运输支持保障、安全应急与信息化建设。
---重点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及运输服务信息平台,形成指挥、监控、抢险、救助、服务一体化的保障系统。
(三)规划投资。按照规划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建设投资力度,实现在“十一五”时期基础上翻番,完成投资4548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入 1852.4亿元(中央财政774.5亿元,省级财政 307.6亿元,“十一五”时期结转52.3亿元,整合省直部门资金30亿元,市、县两级财政 688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40.7% ;市场主体筹集 2544.6亿元(高速公路2130亿元,干线公路 14.6亿元,汽车站点 59.5 亿元,水运项目340.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56% ;农村公路等涉农项目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和其他方式筹集15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3.3%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07.6亿元中,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220亿元,其余资金可通过地方债、政府信用融资等方式筹集。
表3 四川省“十二五”时期公路水路建设规划投资构成表
序号
| 类别
| 规划投资(亿元)
| 所占比例
|
1
| 高速公路
| 2400
| 52.77%
|
2
| 国省干线
| 713
| 15.68%
|
3
| 农村公路
| 695
| 15.28%
|
4
| 公路运输站场
| 76
| 1.67%
|
5
| 内河航道
| 333
| 7.32%
|
6
| 港口码头
| 67
| 1.47%
|
7
| 渡改桥及公益性渡口
| 71
| 1.56%
|
8
| 公路、航道养护工程
| 180
| 3.96%
|
9
| 交通运输支持保障、安全应急与信息
化建设
| 13
| 0.29%
|
| 合计
| 4548
|
|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四川省“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指导,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贫困地区连片扶贫、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等政策,加强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其他行业相关“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十二五”规划的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四川交通建设项目的支持,增加国债资金、车购税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对四川交通发展的投入;争取国家提高对四川农村公路和航运建设工程的中央补助标准。抓住交通运输部正在开展国家公路网规划研究的机遇,继续加强沟通和衔接,争取大幅提高我省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的规模,并在建设上给予支持。
(二)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继续坚持以“多个积极性、多元主体、多种方式”推进交通运输创新发展,坚持全面开放交通投资市场,鼓励支持市(州)人民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通过BOT、股份合作、市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配合,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市县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征地拆迁补偿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等领域,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在科技和信息化、节能环保等领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引导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在运输服务等领域,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条款,充分行使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调控职能。
(三)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积极稳妥用好国家“十二五”发展政策和对西部地区、地震灾区等的特殊支持政策,积极应对财政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开放,更大规模利用省内外社会资金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发挥各级交通融资平台的作用,保障预定计划顺利执行。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贷计划衔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积极利用新型融资工具,更大规模地扩大运用资本市场和省内外各类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化融资结构。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交通运输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力度。规范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四)全力开展集中建设攻坚,加大项目储备,加快推进交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