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 伟(县文体局局长)
王秀持(县商务局局长)
卢森强(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董蒋海(白沙工商管理局局长)
王冬媚(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绍全(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各乡镇乡镇长、各国营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黄绍全同志兼任主任,成员由各单位联络员组成。
各乡镇政府,国营农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内的“清剿火患”战役。
四、战役任务分工
按照“乡镇政府‘网格化’排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县政府重点督查”的原则,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县“清剿火患”战役,制定全县战役行动方案,成立全县战役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发布“清剿火患”动员令,组织各乡镇政府、各国营农场、各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1、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部门、行业、乡镇、农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部门、乡镇、农场、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重大活动、重大节日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挂牌督办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5、定期召开“清剿火患”战役调度会,组织战役战评,分析火灾形势,研究战役措施,协调解决“清剿火患”战役中的重大问题;
6、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宣传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战役氛围;
7、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教育;
8、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进行总结考评。
(二)乡镇政府、农场、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对辖区“清剿火患”战役负直接责任,负责全面排查摸底,掌握辖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宣传培训,提高居(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学生宿舍、图书馆以及实验室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清剿,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清剿;国营农场负责对农场辖区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清剿;安监、商务、工商、文体部门负责对对应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再回头,排查一遍。发现火灾隐患严重影响生产、群众安全的要立即运用法定措施处罚。公安机关组织治安、派出所依法对列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火灾隐患清剿。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拘留和行政处罚;消防部门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清剿工作,指导、协调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对各部门、乡镇、社区参加清剿行动的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时收集、汇总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清剿火患”战役进展情况,分类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和具体数据、消防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