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府办[2011]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国营农场,厂矿企业:
《白沙黎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和9.26“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视频会议精神,对照《海南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推进我县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以“三个确保”、“两个实现”为总体行动目标,即:确保全县范围内社会单位、社区、乡村100%排查,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整改;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逐月平稳下降,亡人和重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确保不发生。
二、战役范围和重点
(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三)临街铺面、“六小单位”、“多合一”场所和家庭旅馆;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
(五)油气化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七)学校、幼儿园;
(八)农场;
(九)建筑工地现场。
三、战役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恩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 潜(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天文(县教育局局长)
符建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