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农场负责管辖区内办公庭院、居民社区、连队等的灭鼠杀虫工作。
三、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
(一)灭鼠人员配备:县直各机关、事业企业、工厂各单位、学校、省属各单位、农贸市场、饮食服务行业、镇政府各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和个体工商户、各店铺、宾馆、酒家、商场超市、五小行业、建筑工地,以及镇属各单位选派一名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本单位本部门的灭鼠杀虫和防鼠防蝇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灭鼠杀虫和防鼠防蝇措施达标工作。
其职责是:宣传发动、落实安全措施,密度调查,投放灭鼠毒饵、死鼠收集深埋,落实防鼠防蝇设施,组织本单位大搞环境卫生,清除鼠迹(鼠粪、鼠洞)蟑迹等,铲除蚊、蝇、蟑孳生地,并自行效果评估。
(二)组织检查督导队伍:从各职能部门抽调10名人员组成,分片包干县城区的灭鼠杀虫以及防鼠防蝇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创卫办、爱卫办协调解决。
(三)县爱卫办组织8-10人的灭鼠杀虫专业队伍经培训合格后。负责技术指导及检查指导防鼠防蝇设施的建筑,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考核,定点监测,查漏补漏,堵塞鼠洞、清扫鼠粪、蟑迹同时负责县城区内空旷地、公共用地、绿地、公园、河堤岸边等的投饵灭鼠杀虫工作。
(四)人员培训:灭鼠杀虫以及设置防鼠防蝇设施是一项技术性的工作,既要严密组织,又要讲究科学性。培训工作分为四类多批次地进行,做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①县府直属各单位、厂矿企业、工厂,学校,省属单位的人员。
②牙叉镇政府各居委会、居民小组、个体工商户、物业小区、建筑工地以及镇属各机关、单位人员。
③农贸市场、饮食服务行业、宾馆酒家、商场超市、五小行业人员。
④本县准专业队伍和检查督导人员。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15日-9月30日。
1、成立县灭鼠杀虫及防鼠防蝇设施指挥部,各部门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2、县政府召开专题灭鼠杀虫及防鼠防蝇设施落实动员大会和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发动工作,逐级签订责任书。
3、落实灭鼠杀虫及防鼠防蝇设施等活动经费。
4、培训各单位投饵灭鼠人员,准专业队伍人员以及检查、督导队伍人员。
5、灭鼠毒饵现场盗食率试验报告,县城区鼠群种类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