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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灭鼠杀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王盛达(县卫生局局长)
  陈明奇(县住建局专职副书记)
  符爱权(县爱卫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财政局、卫生局、建设局、教育局、水务局、商务局、工商局、城管局、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台、牙叉镇政府、白沙农场、爱卫办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二)下设办公室。
  1、县创建办、爱卫办负责具体工作。
  2、办公室内设:
  宣传组。主要职责是落实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
  技术指导、资料收集组。主要职责是落实人员培训、灭鼠杀虫技术指导,活动资料的收集统计,归档造册。
  药物及毒饵配制和供应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毒饵的分配安排。
  检查督导组。主要职责是落实对县城区各单位内外环境灭鼠杀虫及防鼠防蝇设施达标活动的检查和督导。
  (三)县城城区灭鼠杀虫和防鼠防蝇设施达标活动,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操作。县府直属各单位、有关乡镇政府、有关国营农场、饮食服务行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达标的各项工作。
  (四)责任分工。
  1、白沙药品监督局负责落实县城区饮食服务行业的灭鼠防鼠防蝇和杀虫工作。
  2、县商务局、工商局负责落实县城区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灭鼠防鼠防蝇和杀虫工作。
  3、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落实县城区临街铺面的灭鼠杀虫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落实县城区各直属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灭鼠杀虫工作。
  5、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县城区各中小学校的灭鼠防鼠防蝇和杀虫工作。
  6、白沙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县城区各蛋糕店、工厂等的灭鼠防鼠防蝇和杀虫工作。
  7、牙叉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城区各居民委员会住户、背街小巷、镇属各机关单位、企业和城乡结合部的灭鼠杀虫工作。
  8、园林所负责落实县城区绿化带、绿地等的灭鼠杀虫工作。
  9、卫生监督所负责落实美容美发、旅馆、宾馆、茶馆等的灭鼠杀虫工作。
  10、县文体局负责落实歌舞厅、卡拉ok等的灭鼠杀虫工作。
  11、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县城区各建筑工地、半拉子工地的灭鼠防鼠防蝇和杀虫工作。
  12、县爱卫办负责落实县城区各机关单位、省属各单位、空旷地、公共用地、河渠岸边的灭鼠防鼠防蝇和杀虫工作。组织县专业队员负责落实县城区的鼠洞调查、捣毁,并应用磷化铝片剂堵塞鼠洞的工作。
  13、各乡镇负责落实乡镇所在地的灭鼠杀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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