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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灭鼠杀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灭鼠杀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府办[2011]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厂矿企业:
  《白沙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灭鼠杀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灭鼠杀虫工作实施方案

  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的预防控制是创建卫生县城的前置条件,世界卫生组织视灭鼠杀虫为保障人类健康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项目,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技术比较强的卫生大工程。今年以来,在省爱卫办的指导下,我县组织力量开展县城区内外环境及各乡镇的灭鼠杀虫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但由于鼠、蚊、蝇、蟑螂生长繁殖速度快,密度反弹。经监测,密度较高,危害等级为四级(分0、1、2、3、4级)。为了科学有效地防治,必须坚持以环境卫生大整治为主的治本清源,标本兼治,内外环境结合。综合治理措施。按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标准,争取一役达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灭鼠杀虫范围与目标
  1、范围:白沙县城区面积有5平方公里,地形较复杂,空旷野地多,常住人口约3万。本次灭鼠防鼠杀虫范围:东至牙叉河一小段沿岸;南至消防中队加油站;西至公务员小区建筑工地;北至司法局卫生区桥头。所属辖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业、工厂、农贸市场、饮食服务行业、五小行业、镇政府居委会居民住户,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空旷地、绿地、下水道、排污沟、地下室、河堤岸边等内外环境。
  2、目标:经全方位投药喷杀后,白沙县城区域内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鼠密度达标(国标阳性率为3%);防鼠设施达标(不合格率国标为5%),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蚊、蝇、蟑螂三项指标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蚊子、蟑螂国标阳性率为3%,苍蝇国标为重点单位阳性率不超1%,一般单位为3%)。防蝇设施合格。
  二、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成立灭鼠杀虫领导机构。
  组 长:林恩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冬媚(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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