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
(白府办[201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促进消费和谐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落实“保增长、保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
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更加有力地强化消费维权,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理念
开拓思路,积极作为,努力形成“政府领导、工商主抓、教育联动、学校配合”的消费教育引导机制。工商、教育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消费教育引导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建设“消费教育基地”,并在学校、农村村委会等悬挂“消费教育基地”牌匾。工商部门定期组织12315工作人员到学校讲授消费知识、师生参与消费纠纷调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创办“消费大讲堂”,组织消费者、经营者和广大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特别要组织农民消费者参与,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起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理念,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和谐消费氛围。
三、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化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和社会服务水平
(一)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领导协调力度,协调各村委会、居委会,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的建设。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具体抓落实,努力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反应迅速、工作规范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
1、组织网络建设。力争在每一个工商所建立一个消费者协会分会,在每一个居民委员会建立一个消费者投诉站,在村民委员会建立12315联络站,努力实现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