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广告创意人才。鼓励在青高等院校加快广告专业学科建设,开展广告新媒体研究,促进现代科技在广告专业教育中的普及和运用;在有关院校、科研机构实施不同类别的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高级广告专家。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十百千”工程(到2015年,培育文化创意产业10大精英,100名杰出贡献人物和1000名业务骨干)中,争取广告类复合型人才占有一席之地。支持青岛大学办好广告业发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广告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基地。支持青岛创意100等园区(基地)和青岛和力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等广告企业与高等院校对接,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广告实践基地;积极推进广告从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实现广告人才信息共享,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结合广告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国际广告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
(十五)加强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虚假违法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集中监测制、联合通报制、典型违法广告公告制、信用监管制和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广告监管体系;加强广告发布前行政指导,发布中的动态监督,发布后的违法广告查处,积极采用建议、劝告、提示、警示、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部门的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积极调动社会各方监督力量,努力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营造有利于广告产业良性发展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各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研究,根据实际,制定广告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广告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协调制度,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房管、城乡建设、教育、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科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解决广告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全市广告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广告产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加强产业发展政策和广告监管制度理论研究,积极促成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相关政策,推动工作开展。鼓励广告产业理论创新和拓展,加快广告与品牌的理论体系建设,促进广告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的广告业调查统计制度,完善广告产业调查统计方法和指导体系,加强广告产业信息统计和预算的系统性、权威性,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广告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广告企业广告数据的统计申报和管理,定期对广告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核实检查,为广告市场提供科学准确、完整及时的数据服务。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建设广告监管和自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为宏观监管和投资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强化行业组织在促进广告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发挥广告协会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广告协会建立广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资质评级体系。扶持一批经营效益好、社会信誉高的骨干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广告行业秩序,提升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