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1年9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各级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2011年10月)。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2011年11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检查验收(2011年12月)。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大辉任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王文、农业局局长符会从任副组长,成员由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农业局、县科学信息和农业技术局等单位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环境资源局,由国土环境资源局王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配备耕地保护督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督、监测、信息报告、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