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树立特色品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引导各普通高中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思路,立足于高中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充分挖掘本地区和学校有利的教育资源,逐步探索在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创出本校的特色,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积极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保证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增加选择性,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实现课程多样化,满足学生的学习差异和个性发展需要。重视人文和社会科学教育,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发展综合技术教育。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发展高中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推进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积极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五)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加强和改进德育课程建设,建立职业教育德育示范基地。实施校本课程开发,推进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深入实施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实施分层次教学,建立和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建立以能力考核为主、常规考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完善以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为核心指标的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建设和完善南宁市职业教育信息网络体系。
建设示范性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示范性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根据广西、南宁市产业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能力。加大示范、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形成一批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示范专业为骨干的特色品牌专业。建设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商贸旅游、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加工制造和文化艺术体育职业教育集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以奖代补”的专业建设奖励机制。
优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城乡职业学校多种形式合作办学以及校企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扩大农村职业教育的覆盖面,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的校企合作服务机制,组建由政府部门、学校、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
强化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建立健全学生专业技能工作评教、评训、评考、评管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开展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制度,确定每年12月为“南宁市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展示活动月”。建设广西和南宁市职业院校技能比赛训练基地。建立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比赛奖励制度,对参加全国、全区专业技能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布局结构调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新模式。
(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服务能力。
把市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设立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市属高校办学条件。2011年建成邕江大学新校区,2015年全面完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进一步加快大学园区建设步伐,对落户大学园区的高等院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实行优惠政策。
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围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设置高职院校新专业,打造特色精品专业;建立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制度,逐步使市属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超过90%。
增强高校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以市属高校为基础、市级重点学科专业为龙头,建设一批与南宁市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的科研基地,建成物流、城市轨道交通等20个科研基地。在有条件的市属高校建立1-2个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增强成果转化能力。逐步建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市属高校建立5至1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校企合一、资源共享的办学实体。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及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在市属高校推行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健全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评估体系,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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