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府发〔201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施方案》和《
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初步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90所,其中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18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1所,在园人数从2005年的12万人增加至2010年的17万人,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班)率从2005年的55%提高到2010年的70%。
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十一五”期间,我市以“两基”巩固提高为重点,建立起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在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义务教育由全面普及转入均衡发展。2010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89%,初中入学率为99.6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85%。
高中教育优质资源显著增加。实施学校建设“精品工程”,做大做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全市有39所普通高中通过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学校的评估,占全市普通高中总数的45.88%。实现了每县均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目标,全市现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9所,在校学生4.81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41.31%。
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为契机,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全市职业教育生均校园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四项主要指标均超过攻坚要求。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从2005年的3.42万人增至2010年的8.56万人。现有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7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每县均建有1所综合性县级职教中心。
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目前,全市辖区范围内有高等院校36所,在校学生总规模36万人,全日制在校生32万人,在校研究生1.2万人。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26%提高到2010年的40%,提高了14个百分点,迈进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进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在全区率先成立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率先实现了“县县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88.90%。
(二)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我市建立起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教育投入体制,确保每年教育财政拨款做到法定“三个增长”。2006-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205.84亿元,年平均增长24.77%。目前全市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为6.71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为8.65平方米,普通高中生均校舍面积为20.04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生均校舍面积为14.98平方米,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标准。2007年1月,各县(区)全部通过自治区“普实”验收。
(三)教师培养成效显著,教坛名师不断涌现。
我市不断创新和优化人才培养有效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各种层次的培训为南宁市教育发展培养骨干人才。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4.62%、99.34%、98.16%、94.88%、76.39%、100%。骨干教师群体进一步壮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评出教坛明星29人,学科带头人503人,教学骨干5908人,特级教师56人,21世纪A类学员163人,列入国家级干部培养对象45人。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室72个。
(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我市先后制定了《
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
南宁市民族教育条例》等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学校建立和完善以法治为基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治教工作扎实开展。全面实施“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全市教育系统实施了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聘用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落实到位。制定了《南宁市民办学校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办学模式。率先在全区进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并逐步完善,构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有效选拔高中新生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