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经信委制订的《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
(市经信委)
为加快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从整体上提升我市工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文件和《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特制定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
本《目录》分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新兴信息产业六类。选择的重点系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抓好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在最具优势、最有基础的领域抢先发展、率先突破。《目录》是组织申报重点扶持项目和确定“一事一议”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凡列入目录的产业,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金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并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政策,给予重点的扶持和服务。
本《目录》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产业政策调整或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本《目录》由绍兴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一、先进装备制造业
(一)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
1.符合国家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经济(中)型轿车、重型车、SUV、中高档客车;
2.汽车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制动器总成及系统、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3.新型汽车电子产品。
(二)新能源汽车及现代交通装备
1.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整车;
2.电动汽车电池及电池控制系统;
3.电机及驱动系统、电驱动变速系统、车载充电器、专用动力耦合及传动等电动汽车专用系统和器件;
4.城市轨道交通和高速铁路配套用关键零部件和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