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提高迎检阶段(6月-8月)
1.根据省爱卫会复查评估反馈的意见,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水平。培育和树立绍兴创卫精品亮点。
2.建立和完善创卫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检查和最终复查评审。
三、各创卫专业组及其他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一)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市卫生局牵头)
负责创卫复查工作总牵头、协调、指挥,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做好复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做好第一大项指标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二)第二组:宣传教育组(市委宣传部牵头)
负责做好创卫复查活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开设新闻媒体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做好第二大项指标健康教育工作。
(三)第三组: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组(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牵头)
组织开展以改善市容市貌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农贸市场卫生、建筑工地、河道卫生、窗口单位卫生为重点的专项综合整治活动,做好第三、四大项指标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四)第四组: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组(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整顿,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质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和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市区小餐饮卫生规范提高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做好第五、六、七大项指标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第五组:除“四害”组(市卫生局牵头)
组织开展市区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做好除“四害”先进城区巩固提高工作,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做好第八大项指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六)第六组:社区、单位卫生组(越城区政府牵头)
组织开展社区、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做好第九大项指标社区和单位卫生工作。
(七)第七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卫生组(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管委会牵头)
组织开展市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卫生村创建活动,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健康知识宣传进村入户,提高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做好第十大项指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工作。
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各专业组的工作,做好本部门(单位)创卫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工作。重点做好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除“四害”、绿化美化、健康教育、门前三包、食堂卫生、厕所卫生等工作。对照第九大项指标社区和单位卫生及第十大项指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绍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复查迎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创卫专业组,分头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同时调整绍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复查迎检期间临时组建市创卫办(设在市卫生局),抽调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二)完善政策,保障经费。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要根据《
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爱卫办等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切实担负起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财政部门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牵头部门(单位)要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大经费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