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及职责。
2.3 应急处置工作组。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牵头部门),成员部门及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名称、数量可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进行增减、合并或调整,一般可设处置和保障两种类型。
处置类: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灾民救助安置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人员疏散安置组、现场秩序维护组、群众疏导组等。
保障类:经济运行保障组、社会秩序维护组、卫生防疫组、交通运输保障组、电力保障组、通信保障组、物资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
2.4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指导组。明确现场处置指挥部、工作指导组的职责和任务。现场处置指挥部、工作指导组视突发事件等级或发展趋势设置或派出。
2.5 应急管理专家组。明确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组成,管理部门以及咨询服务,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有关要求。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与信息报告。明确突发事件监测与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
3.2 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明确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及标准、预警信息发布及有关要求。
3.3 预警响应措施。明确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地区、部门应需要采取的主要响应措施。
4 应急救援与处置
4.1 先期处置工作。明确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
4.2 信息报告与处理。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报告时限、基本要素及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
4.3 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提请批准、发布程序。
4.4 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