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检查受理群众政策咨询问题的解答情况。检查通过行风热线等群众诉求渠道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各类公开服务热线受理群众反映咨询问题的解答情况;重点抽查群众对解答问题的满意度情况。
二、检查方法与步骤
(一)检查范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
(二)方法与步骤:由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对重点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检查时间为7月至10月,检查分五个步骤进行:
1.自查阶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情况、基层站(所)公开情况、政策咨询和投诉解答情况、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以及载体建设情况为重点,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自查工作要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不走过场。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详细填写各种检查表,确保检查表内容准确无误。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汇报提纲。自查工作要求在8月6日前完成。
2.重点抽查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采取抽查方式,以文件公开情况、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情况、政务公开问责情况为重点,抽取40%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要求在8月13日前完成。
3.调研阶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提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意见,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并根据调研提纲(详见附件8)形成调研报告,要求在9月5日前报到县政府办公室。
4.整改阶段。要把整改解决问题贯穿自查、重点检查、调研的全过程,边查边改。要对各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对解决问题的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要从制度建设着眼,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5.总结阶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检查报告,对自身政务公开工作做出评价,提出要求,并将结果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要求在10月2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是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实际效果而开展的全方位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省政府考核各市政府指标体系。为此,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