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0〕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明电〔2010〕18号)要求,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检查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明电〔2010〕18号)要求,认真查找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整改解决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该公开未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广泛听取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检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情况。认真填写《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1),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检查组将依据文件目录,检查文件的形成过程是否公开,文件形成后公开的形式和效果。
(二)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情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保证我县与国家、省、市确定的收费项目一致;是否将收费项目、标准等予以公示;是否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有无越权出台收费政策的问题。
(三)检查政务公开有关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是否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开检查结果,是否对因公开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进行处理等。
(四)检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公开情况。重点抽查城建、环保、物价、人社、药监、质监、教育、民政、卫生和公安等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情况。
(五)检查基层站所办事制度、流程、服务承诺等公开情况。全县要抽查20个基层站所。城建局、公安局、交通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邮政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及各医院,要认真开展自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基层站所办事制度公开情况检查表》。
(六)检查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设、使用情况和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等。重点抽查教育、卫生、民政、物价、城建和环保等重点部门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