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消除麻风病危害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11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9月,省人民政府与卫生部签订了《关于共同加强贵州省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了2015年末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根据合作协议制定的《贵州省消除麻风病危害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贵州省消除麻风病危害五年行动计划
(2011-2015年)
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经常导致患者肢体畸残。贵州是全国麻风病高发地区之一,患病率长期位居全国前列。未来5-1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彻底消除麻风病危害既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我省消除麻风病危害,卫生部与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签署了《关于共同加强贵州省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了到2015年末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为确保顺利实现这一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现状
贵州省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过近60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十一五”麻风病防治规划实施以来,2010年全省患病率降至1.7/10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较历史最高水平55/10万(1984年)下降了96.9%。但与全国相比,我省麻风病患病率仍处于较高水平,2010年位列全国第二位;病人的畸残比为25.37%、儿童比为6.8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42个县(市、区、特区)未达到国家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患病率低于1/10万)。据2008年调查,全省有存活麻风受累者(包括麻风病新发现病人、现症病人和治愈者)10429例,其中1、2级畸残病人5655例,占存活病人的54.22%;部分及完全丧失劳动力病人3890例,占存活病人37.3%,麻风病危害依然严重。
二、防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原则,结合贵州省麻风病流行现况与防治特点,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底,全省确保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即以县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小于1/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