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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方案确定及招标时段(2011年3月-4月)。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各地报送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各试点县(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招标。
  3.系统建设及整合时段(2011年5月-8月)。各级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办公室依据审核通过的项目建设方案,结合国家制定的卫生信息有关标准,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各医疗卫生单位终端工作站的建设,市、县级平台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地市级信息平台和省级医院的接入、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
  4.试运行及验收时段(2011年9月-12月)。项目竣工后,各级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办公室对项目进行试运行,并将项目总结、项目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报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由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组织测试和验收,全部合格后报省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国家组织相关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测试通过后项目进行验收。
  (二)第二阶段: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完善阶段,于2012年12月前完成。
  在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和省定任务及市定的卫生信息建设任务,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有效性和依从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国家卫生信息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组,组织协调组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技术指导组承担需求调研、项目方案设计、论证、部署、培训以及测试工作,并参与项目验收;监察审计组负责项目资金审计,项目监察、督导。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并根据项目的要求,抓紧做好工作预案及费用测算,落实试点项目的相关资金,并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多方筹资,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稳定运行。

  附件:
  绍兴市国家卫生信息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钱建民
  副组长:丁晓燕
  成 员:邵田田  市政府
  王 力  市政府办公室
  王水君  市发改委
  叶 根  市公安局
  莫 勇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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