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确定的工作任务
1.实施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卫生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建设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为实现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设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和各县(市)卫生信息平台。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以医生工作站为重点的单位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间,各县(市)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区域平台与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3.初步形成覆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三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初步形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整合社区门诊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区域内及跨区域的卫生联动协同服务机制。
4.使用统一标准和规范开发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统一在省、市、县级卫生信息平台上安装,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的服务与监管能力,逐步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评价、成本核算、动态监测以及高效决策的要求。
(二)省确定的工作任务
在完成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新农合直报、卫生监督和血液信息系统、疾控网络建设、国家及省市县四级卫生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方面建设的具体目标。
(三)市确定的工作任务
1.组建绍兴市卫生专网并纳入省卫生信息VPN专网。
2.整合现有的医保卡、新农合卡和健康卡,实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信息的“一卡通”。
3.加快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医生工作站的建设。
4.开发更多的便民项目,如个人健康信息的网上查询、第三方的健康提醒服务、就诊费用的实时支付等便民项目。
四、实施计划
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完成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试点任务和省定任务;第二阶段是实施市定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各项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和省定任务,于2011年12月前完成。具体为四个时段:
1.成立组织机构及制定方案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成立绍兴市国家卫生信息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项目建设方案,报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