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落实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09年冬季-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9〕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落实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09年冬季-2011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落实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09年冬季-2011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00号)和《关于印发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09〕127号),结合我县造林绿化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林业、水务、交通、城建、教育、国土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载体,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效益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注重科技,实施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确保省、市下达给我县的大规模造林绿化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需求,重点抓好城镇、村屯绿化及城周山绿化,主要公路沿线要增加绿化的密植,达到成片、成带,村镇村屯的绿化要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栽植苗木要达到万株以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绿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2. 坚持统一规划、条块结合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实行分系统负责、属地化管理,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进而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由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3.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工程建设以城镇周边小开荒治理,集中连片的荒山、灌丛、疏林、蚕场造林,城镇周边及乡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25°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工矿废弃地复绿,以及村屯、校园、住宅区、厂区、公路、河岸绿化为重点,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好进度安排,并将每年县领导绿化地段安排在主要公路可视范围内。
4.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造林,确立科学的造林模式,采取点、线、面布局,坚持以乔木为主,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要继续栽植大树,确保达到绿树掩映的效果。
5. 坚持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同时,各乡镇政府都应增加配套投入。各部门也要拓宽争取资金渠道,增加投入,确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要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要由46%提高到48%以上,村屯绿化覆盖率要由38%提高到40%以上,公路河岸绿化率要达到100%。通过大面积补值改造疏林、灌木林及残次蚕场,进一步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使全县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生态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
全县造林绿化总面积9.52万亩,植树1951万株。各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