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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2011)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产科建设,提高产科服务能力和质量。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进一步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增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采取干预措施,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
  4.加大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5.做好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制订扶贫医疗救助方案,保证流动人口中贫困孕产妇得到救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加强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8.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建立患精神疾病妇女健康档案,提供社区随访管理;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和培养,为妇女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9.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大力宣传避孕知识,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扩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面,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指导,积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在社区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寨建设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为妇女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老年、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在教育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女性高中阶段在校学生逐年增加。
  3.女性高等教育在校学生逐年增加。
  4.推动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
  5.提高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
  6.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受教育水平。
  7.提高成人妇女识字率,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控制在5%以下。
  8.大力发展各类教育,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9.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为妇女人才学习培训提供条件。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
  2.将妇女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增加教育管理者及师资社会性别意识培训,提高学教双方的社会性别意识;均衡中、高等教育各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
  3.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扶持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范围达到100%;多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性接受高中教育。
  4.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逐年增加高校在校女生,培养女性专业人才;完善大学生入学贷款保障体系,落实贫困女大学生资助政策;通过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等举措,提高青壮年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采取有效政策,鼓励妇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提高妇女硕士、博士比例。
  5.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深入发展;鼓励省内各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失业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7.确保少数民族妇女接受教育。加大扶持、资助力度,继续在不通汉语的地区实施双语教学,办好少数民族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进一步采取多样化推动手段,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妇女接受教育。
  8.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开展便于农村妇女参与的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时,培训对象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5%,保证每村有1名以上女农民技术员。帮助农村妇女掌握先进农业生产技能;进一步加强非农转移技能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掌握非农就业技能。
  9.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10.继续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改革完善扫盲计划,加大以农村青壮年妇女文盲为重点的扫盲工作力度;通过组织补偿学习,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
  11.完善妇女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12.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13.为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接受教育培训创造条件。力争建成一所功能齐全的省级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在有条件的市(州、地)建立妇女教育培训基地。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2.妇女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收入差距缩小。
  4.大幅度减少妇女贫困数量,妇女贫困程度显著降低。
  5.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逐步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
  7.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
  8.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9.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生率。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妇女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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