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文化传播事业和产业。整合宣传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传播格局。坚持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和正确导向,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健全完善各类文化传播网络,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巩固壮大网络文化阵地,形成共建共享的网上精神家园。加快运用先进科技武装文化传播媒体,积极发展以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新兴文化业态。加强党报党刊采编系统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加快电台电视台内部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等业务,推动网络报刊、手机报刊、电子图书、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使新兴媒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新阵地、发展文化产业的新平台、群众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宣传特色文化的新载体。
(二)推动青海特色文化走出去。加大青海特色文化对外传播力度,组织实施“文化开放交流工程”,创新走出去模式,拓展对外文化传播途径,提高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对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文化传播媒体的作用,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省外媒体、境外国外媒体的交流合作。着力提高对外宣传品的质量和品位,创作既有青海特色,又符合境外、国外受众心理和鉴赏习惯的外宣作品,增强亲和力和吸引力。精心搞好重大文化节庆会展、重大体育活动和特色旅游的对外宣传,全面推介展示青海特色文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策划运作,精心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有针对性地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推动青海特色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十、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为加快青海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文化靠人才创造,文化繁荣,人才为先。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加快推进人才兴文战略,组织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
(一)健全完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机制。扎实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青海省宣传文化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人和文化大师,一批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的领军人物,一批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技术人才,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健全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人才选拔使用、人才管理评价机制。坚持人才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相并重,千方百计、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和智力。要着力构筑文化人才高地,营造人才“洼地”效应,形成以业聚才、以才兴业、人才辈出的良好人才环境。创新奖励激励机制,建立“青海省文化杰出贡献奖”省级荣誉制度,对在国家级权威和著名载体发表、演出、播放、参展并获得较高奖项或专家、媒体好评,产生较明显的社会效果,思想性、艺术性兼备的文化精品,实行重奖;对塑造青海新形象、填补创作空白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文化项目和作品,授予“青海省文化杰出贡献奖”。建立文化发展顾问制度。聘请国内外著名艺术家、优秀文化企业家及曾担任国家文化行业的部级领导等担任顾问,为我省文化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二)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人才队伍。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鼓励支持乡土文化能人在基层文化活动中发挥所长,贡献力量。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对民间优秀文化人才授予荣誉称号。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