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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


  (二)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发展活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艺术馆、美术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着力推进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改善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保留事业性质的时政类报刊社和民族自治地区的文艺院团等,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其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深化广播电视台内部改革,形成良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广播电视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三)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觉承担经济和社会责任。积极推动国有文艺院团全面转企改制,组建演艺集团,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排练演出场所。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整合资源,培育形成若干综合性或专业性报刊传媒企业。推动党报党刊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扩大党报党刊影响。深化新闻网站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影视剧制播分离改革。加快各级广电网络传输机构的转企改制,推动省内广电网络整合,实现全省一张网,推进“三网融合”。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文化改革的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四)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建设工程”,加强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建设,培育现代文化交易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跨区域流动。加快建立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建成和壮大一批文化经纪机构、代理机构、仲裁机构。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构建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健全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七、挖掘整合文化资源,精心打造青海特色文化品牌

  文化品牌是一个地区文化形象的集中体现,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要紧紧围绕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目标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大力实施青海“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推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品牌;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切实增强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合理布局特色文化发展。按照“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有效挖掘整合全省文化资源,着力构建“一核三带四区”特色文化发展格局,一核:立足于省会城市西宁独特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全力打造地域和城市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强化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三带:以黄河为依托,体现源远流长黄河上游文化和神奇独特的生态文化带;以唐蕃古道为依托,体现青海悠久文明史的人文历史文化带;以青藏铁路、公路为依托,体现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文化和新青海建设的当代文化带。四区:河湟文化区、青海湖文化区、三江源文化区、柴达木文化区。支持和鼓励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走出各具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

  (二)全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按照构建以昆仑文化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文化体系的定位要求,深入挖掘我省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当代文化等资源,精心打造以昆仑文化为重点的系列文化品牌。打造河湟文化、青海湖文化、三江源文化、柴达木文化等区域性文化品牌;打造史前文化、古羌文化、彩陶文化、唐蕃古道文化、南丝路文化等历史文化品牌;打造十世班禅大师、宗喀巴、文成公主、根敦群培、王洛宾等名人文化和格萨尔、吐谷浑、大禹、西王母等历史传说人物品牌;打造民族歌舞、青海“花儿”、藏戏、土族纳顿等民族文化品牌;打造热贡艺术、昆仑玉文化、藏毯、民族服饰、刺绣、堆绣、盘绣、皮绣、皮影、农民画、木雕、排灯、金银铜器、奇石等民族民俗民间工艺文化品牌;打造原子城、西路军纪念馆等红色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塔尔寺、东关清真大寺、瞿昙寺等宗教文化品牌;打造青海湖国际诗歌节、青海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会、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三江源国际摄影节、世界山地纪录片节等会展节庆文化品牌;打造以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青海国际藏毯展览会等活动为依托的文化创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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